2024年2月5日22時25分許,在大亞灣區龍海三路與龍山一路交匯處附近路段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及《廣東省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引》(粵安監〔2017〕155號)的有關規定,為深入調查此次事故,區管委會于成立了大亞灣開發區西區街道龍海三路“2·5”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小組(以下簡稱“調查組”)。由區安委辦副主任、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田克進同志任調查組組長,成員由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西區街道辦事處等組成,并聘請相關專家參與。
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調查。通過對事故現場勘查、調閱相關檔案材料、詢問筆錄、事故原因分析、專家論證等多種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組現已查明事件發生經過和原因,認定了事故責任,提出了防范建議措施,形成了《大亞灣開發區西區街道龍海三路“2·5”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并上報區管委會。
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調查制度》第十一項“經調查認定不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按以下程序申請統計核銷:1.由負責事故填報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應急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據有關結論提出統計核銷建議,并在本級政府(或部門)網站或相關媒體上公示7日。公示期間,收到對公示的統計核銷建議有異議、意見的,應在調查核實后再作決定。”的規定。2024年5月23日經區管委會批復,《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大亞灣開發區西區街道龍海三路“2·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和責任人處理問題的批復》(惠灣管函〔2024〕27號)認定該事故為非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符合事故核銷標準。我局擬對該起事故進行統計核銷,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共7天。
公示期間,如對該起事故統計核銷有異議或意見,請以書面或來電形式反饋至大亞灣區應急管理局(聯系電話:0752-5568823,郵箱:343266584@qq.com,地址:大亞灣區中興南路118號大亞灣區管委會行政辦公大樓B113室)。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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